重疾多次赔(可选): 累计最高额外赔3次,不分组,分别赔付120%/130%/150%基本保额;若同时选择癌二次,非癌→癌间隔期180天。如第2-4次重疾确诊合同约定20种少儿特疾/20种少儿罕见病,在给付重疾多次保险金的同时,额外给付100%基本保额,同一种少儿特定疾病/少儿罕见病,仅赔付一次。 二次癌症(可选): 分别赔付40%/40%/20%基本保额,保新发/复发/持续/转移: (1)癌→癌:间隔3年;(2)非癌→癌:间隔180天; 此后每间隔3年,被保险人仍处于恶性肿瘤状态,给付50%基本保额,次数不限。 疾病关爱金(可选): 选择保70周岁/终身:60周岁前首次重疾额外赔付80%基本保额,中症额外赔30%基本保额,轻症额外赔10%基本保额; 选择保30年:前10年,首次重疾额外赔付80%基本保额,中症额外赔30%基本保额,轻症额外赔10%基本保额。 身故及高残(可选): 18岁前身故或全残赔付MAX(现价,保费),18岁及以后身故或全残赔付100%基本保额。 投保人豁免(可选):
投保人身故高残、重疾中症轻症豁免后续未交保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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